发布时间:2025-08-25 09:22:12
8月19日,校(院)务委员会召开会议,专题学习新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党校(行政学院)工作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。常务副校(院)长杨金花主持会议并传达学习,校(院)委班子成员及各科(室、中心)负责人参加会议。
会议指出,新修订的《条例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深入贯彻落实了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是新时代党校(行政学院)工作的基本遵循。此次修订立足理论指引、实践需求和现实需要,对党校(行政学院)的职能定位、教学布局、科研咨询、队伍建设等方面作出系统完善,为新时代党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。
会议强调,要把学习宣传贯彻《条例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,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办学治校效能。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:
一是深化学习宣传,系统推进贯彻落实。坚持系统学习、整体把握,把学习贯彻《条例》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重要论述、中央及省州决策部署有机结合,统筹谋划校(院)“十五五”发展规划。对照《条例》要求全面梳理办学治校工作,在总结经验成效基础上,查找短板不足,创新工作思路,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。
二是细化落实举措,全面提升办学质量。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,重点抓好常态化培训机制建设、县级党校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。突出主责主业,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,优化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学模式改革,强化案例教学和实践教学。提高有组织科研能力建设,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,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决策咨询,切实发挥党校智库作用。
三是强化督促指导,确保工作取得实效。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协同,建立工作推进机制,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,研究解决实际问题,确保党中央关于党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。
会议要求,校(院)要以贯彻落实《条例》为契机,全面提升办学治校水平,更好履行“为党育才、为党献策”的职责使命,为培养造就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来源:校(院)办公室
编辑:胡远燕
审核:曾 稆
终审:马登伟